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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用和停用部分不动产登记公章的公告

2024/2/1 10:23:06      |

我局自2023年10月23日起,启用“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1)”“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2)”“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3)”,停用“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交易登记专用章”“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交易登记专用章(4)”“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交易登记专用章(5)”。

特此公告

 

 

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0日